转发《民盟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
中国民主同盟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市盟各区工委、总支、直属支部:
现将《民盟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民主同盟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民盟湖北省委通知的精神,把广大盟员学习贯彻中国民主同盟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活动组织好、引导好、落实好。希望将学习贯彻中国民主同盟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与中共十七大精神和聚力助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结合起来,与盟的工作和盟员的本职岗位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国民主同盟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共十七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把学习成果体现在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实践中,为“创新武汉,和谐武汉”作贡献。
有关学习贯彻情况,请报民盟市委宣传部。
附:《民盟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民主同盟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
民盟武汉市委员会
2008年1月7日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民主同盟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精神的通知
鄂盟字[2007]第16号
民盟各市(州)委员会、省直属基层组织:
中国民主同盟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全国人民迅速掀起深入学习中共十七大精神高潮的形势下召开的,是民盟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民盟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民盟组织和广大盟员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盟省委要求全省各级盟组织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民盟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把大会的精神贯彻落实到为实现中共十七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和战略部署而努力奋斗的行动上来,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政治交接成果,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充分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湖北作出贡献。
民盟湖北省委员会
200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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