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民盟界别
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协委员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学习提高的重要方式,是政协委员结合实际,联系群众,开阔视野,提高认识,建言献策的重要途径,是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2006年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对政协委员视察的定位和职能作了明确规定。委员视察作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做好民盟政协委员参与政协视察工作,是民盟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职能的重要环节。
目前,武汉民盟市委盟员总数达到2149人,其中全国政协委员1人, 省政协委员4人,市政协委员27人,区政协委员117人。近年来,我们十分重视对盟内政协委员能力素质培养,通过在“两会”以及视察工作等参政平台,进一步履行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民盟界别组先后参与全国、省、市、区四级政协组织的16个视察团(组),分别就城市社区建设、道路交通、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开放、重点工程进展、农民增收等内容进行了视察,形成视察报告10多份,参加视察的委员计45余人次。视察中,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体察民情,认真分析问题,积极建言献策,视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通过参加政协委员视察,深入基层,发现问题,形成高质量的视察报告 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有利于政协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反映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如:2005年民盟武汉市委主委杨云彦在参加武汉市政协组织的一次交通视察活动中,发现武汉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着许多问题,通过整合党派、政府和院校多方力量,针对武汉市交通的现状与未来发展,经过一年的精心调研,形成12万字的《武汉城市道路交通现状及对策研究》视察报告,向武汉市委、市政府提出十大建议,促使武汉市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全方位提升武汉交通的功能,为中部崛起,构建和谐交通夯实基础。中共武汉市委书记苗圩、市长李宪生对武汉交通战略研究报告作了重要批示,并要求交通及规划部门认真采纳。《长江日报》用了一个版面详细介绍了民盟提出的武汉交通发展的十大建议;盟员励方明参加江岸区政协委员基层视察活动,了解到武汉演出市场相对滞后的情况,通过自己所联系的文艺界知识分子,深入基层,详细调研,最终形成了一份《关于武汉演出市场的调查及建议》的社情民意,得到李宪生市长的重视并批示,其建议已全部由市委宣传部落实。
二、通过参加委员视察工作,了解基层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帮弱活动 民盟政协委员参加视察活动,了解了许多来自基层的真实情况。民盟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政协委员通过视察了解到部分远郊农村地区缺医少药情况,民盟武汉市委连续三年,组织了部分医生及募捐的药品前往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等僻远地区送医送药,受到了当地党政部门和群众的热烈欢迎,多家媒体作了专题报道;为积极响应国家劳动部“春风行动”计划, 民盟政协委员通过视察了解到许多求职务工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组织专业律师到劳动力市场为求职务工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受到广大求职务工人员的热烈欢迎,特别受到农民工们的欢迎,此次活动,受到江汉区劳动局和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
三、通过参加委员视察工作,提高提案办理实效 提案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视察成果的转换形式。政协委员通过视察,形成提案,履行职能的过程,就是视察成果实现的过程。民盟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市政协主席会议督办的重要提案、提案办理情况、部分往年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所进行的视察。通过视察,进一步促进了各承办部门对民盟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视,加大了提案的办理力度,促进了提案办理效率的提高。2007年初,民盟政协委员参加了市政协组织的关于武汉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视察,对民盟提出的《加快武汉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地跟踪,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参与政协视察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1、建立相应的程序和规则,规范政协视察行为。通过相应的制度建设,明确政协视察的地位、作用和程序,是保证政协视察作用发挥的制度保障。视察是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政协视察所涉及的主要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通过视察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视察目的中最重要的方面。目前缺乏相应的程序和规则,特别是缺乏明确、具体的沟通机制和评价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视察实效性的发挥。在目前相关规定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对政协视察过程中所形成的意见和建议的受理机制、处理机制、反馈机制和责任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政协视察的政治效力。在内容上,应当明确对视察意见和建议的处理过程、期限、意见反馈的方式、承办单位的责任,以及对意见采纳的情况和不予采纳的理由等,使政府机关对于视察的意见和建议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这样也可以反过来促进政协的视察工作,切实提高视察的实效性。
2、重视深度视察,突出政协视察的民主监督功能。现在政协视察连续性视察、跟踪视察等深度性视察偏少,体现政协民主监督性质的视察特别是专项监督性视察太少。有的视察按计划搞的多,突查性视察少;看好的多,看差的少;看有关部门事先安排的多,看委员随机抽点的少;报喜、肯定的多,揭示问题、批评少,大大降低了政协视察的作用和社会影响力,严重制约了政协视察作用的发挥。应加大连续视察、跟踪视察的频率和力度,注重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一些有深度的视察,切实提高视察质量,充分发挥政协视察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因此,改进政协视察工作,应进一步强化政协视察的民主监督功能,适当多组织一些专题性监督视察,特别是要敢于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敢干接触行风、腐败等问题,敢干碰硬,理直气壮地行使政协民主监督职能。
3、规范视察活动的形式。政协视察活动大体上有委员大视察、专题视察、联合视察、无陪同视察、委员持证视察等形式。委员大视察重在发挥委员的整体优势,专题视察重在发挥委员的界别优势,联合视察重在发挥综合优势和群体优势,无陪同视察重在发挥政协人才智力优势,委员持证视察重在发挥委员的个体优势。进一步确立各类视察目标体系,规范视察全过程,从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出发,组织有领导、专家、部门参加的“三位一体”视察队伍。委员集体视察前,应先知情,后视察,带着问题视察,让委员明确视察中要解决的问题,所提建议和意见才有针对性。
民盟武汉市委高度重视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坚持把政协委员考察、培养、选用、考核作为民盟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严把政治关,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充分利用政协政治舞台,发挥民盟界别优势,不断提升政协民盟界别组视察工作水平。 |